自来水有异味就是不合格
由近期又有兰州居民反映城区局部区域自来水有异味所引发的思考
2015年3月4日,又有兰州居民反映城区局部区域自来水有异味,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故伎重演,一口咬定自来水水质安全达标。
产品是否合格,是按它的技术质量检测数据是否达到该产品的标准来评判的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,GB5749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是检验和评判自来水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。
产品的标准有多个项目,评判是否合格应该是“一票否决”制,即众多项目中只要有一项检测不合格就判为该产品不合格;而不是“少数服从多数”。也就是说,自来水标准的项目(1985年标准有35项,2006年标准有106项)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,即应判该自来水不合格。
自来水作为亿万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,既具有产品、商品的特性,又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供给品。它是否合格和安全,牵动了亿万消费者的神经,关系到千万人的身体健康,也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。
目前自来水的国家标标准5749-2006共有106项指标,其指标表1.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3、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,有一项,“臭和味”,指标是:“无异臭、无异味”。这一项指标,不但在5749-2006中有,在过去的5749-1985中也有,在世界各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中都有,可见这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技术质量指标。
按照这个最基本的常识,我们来看一下近期自来水是否合格的一个奇怪然而却成惯例的现象:
2012年2月3日中午开始,镇江市自来水出现异味,在其后两天里,镇江发生了抢购饮用水的风波。镇江自来水公司给出的解释是由于“加大了自来水中氯气的投放量”,坚称自来水质量没有问题,不承认自来水受污染不合格。直至2月7日下午,镇江市政府应急办发布通告承认:水源水苯酚污染是此次异味的主要原因。具体原因为:2月2日,韩国籍货轮“格洛里亚”满号载苯酚等化学物品,逆长江而上到达镇江市,在李长荣化工厂卸货。“格洛里亚”号在卸载化学物品时,将苯酚加温成液态后通过管道加压输送至岸上的储存罐,但由于货轮其中的2个阀门没有关闭,从而造成苯酚通过向岸上输送的同时,通过没有关闭的阀门向江中泄露。而在1天之后,此种情形又在张家港再次重演。
2013年,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频繁发生,市民反应强烈。然而有关部门却坚称检测自来水各项指标均合格,产生怪味的原因一度成为无解之谜。直至2014年1月,才揪出产生异味的元凶:“邻叔丁基苯酚”,为浙江桐庐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运出倾倒化工废液3.8万吨。
2014年3月5日,兰州自来水出现异味,市民反应强烈。然而当地生产自来水的威立雅公司却坚称检测自来水106项指标全部合格。产生怪味的原因又一次成为无解之谜,直至2014年4月10日,才发现4月2日采样的水样中苯超标。
那么,在这几次水质污染事件中,在广大市民发现异味后,特别是近二次杭州和兰州水质事件中,在长达一个月乃至数个月,期间自来水是否合格呢?按照最基本的常识即一票否决制,“臭和味”这一票否决了,怎么还能说“检测自来水各项指标均合格”呢?那么多的普通消费者都感到有异臭异味,而唯独专业的检验机构、专业的检验人员却感觉不到检测不出有异臭异味,难道专业的检验人员还不如普遍民众的水平吗?自来水106项指标,其他指标都只能由专业的水质分析仪器设备、专业的技术人员来检测,普通消费者无法检测,甚至无法猜测;唯独“臭和味”这一项是不需要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,普遍消费者凭鼻子、嘴巴、舌头即能分析判别。在这项指标上,众多消费者均说不合格,唯独这些专业的检验人员却坚称水质合格,专业的检验机构也给出“自来水合格”的检验报告。那么,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:这个数据是假数据,这个报告是假报告,是用来欺骗政府、欺骗人民、欺骗消费者的骗局而已。
众所周知,水是无色无嗅无味的,如有异臭异味,那说明这个水肯定出了问题,肯定是被某种化学物质(通常是有机化合物)所污染了,不论这种污染物质是否已被检测出来,这个水肯定是不合格的,(因为已被“臭和味”这一票否决了),就应该及时公告,及时告诉消费者。如果污染不是很严重,自来水也许还不能停供,也许这个水还能用于洗涤或作其他用,但饮用肯定是不宜的了。
著名卫生专家、卫生部涉水产品评审委员蔡祖根教授指出:WHO和各国水质标准都十分重视饮用水的“味”指标。清华大学专门列为研究课题,王占生教授著文专述其成果及国外动态,鄂学礼教授列出饮水各种异味对应的污染物和原因。去年江苏省桶装水协会去日本考察实地看三个厂,每厂出厂水必检“味”指标。可惜我国重视不够,2007年无锡太湖蓝藻爆发污染期,我亲耳听到一副区长在某小学讲“现在的水就是有点异味,但水还是好水,可以喝的”。规定不准卫生专业人员在公开场合宣传真相。
蔡教授最后指出:现在还得通过同行努力,让更多的老百姓喝上好水。